招标编号:hnzb【2014】n2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市第九中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第九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位于许昌市许继大道546号(许昌市第九中学院内)。投资额约181万元。
2.2招标范围:1.拟改造操场面积为4267平方米;2.拟改造操场东侧沥青道路面积为819平方米;3.拟改造操场东侧和南侧人行道路面积为652平方米;4.拟改造排水沟、截水沟总长度为240米;5.拟改造主席台面积为23平方米、台阶面积为90平方米;6.其它:中杆路灯8套,旗杆1个。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本工程在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 4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豫备案手续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备案日期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效)。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5.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第九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546号地址: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1276号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沈琦
电话:13569969029电话:0374-2219766 1529095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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