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第二小学的房顶200米环形跑道正式启用,该跑道能满足36个班级1600到1800名学生的正常教学活动。在楼顶建跑道,这一做法在中国尚属首例。该设计方案代表中国参加了“第14届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9月2日中国新闻网)
“空中操场”的出现,只是教育用地规划捉襟见肘的表现,越来越像是一种“被逼的智慧”.
各地都有《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其中明确了“学校建设用地”尤其是“体育场地标准”.拿山东省为例,在《山东省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中,笔者查阅到有这样的条款:“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场、篮球、乒乓球、体育器械等运动所需用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以一个拥有24个班级的中学为例,标准中明确了“不少于10893平方米的体育用地面积”.依此来算,这所小学的体育用地面积,是不是达到了当地的办学条件了呢?如果没有达到,当地政府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解决了呢?
教育用地从何而来?答案当然是政府对于城镇国有土地的划拨。然而,现实却总是不给力,不用说给学校划拨土地了,有许多地方政府甚至还总是习惯于动员学校外迁……
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出让”的魅力永远大于“划拨”.尤其在靠近学校的地界,都会是“学区房”的土地来源。地价自然会比其他地界高出不少,在北京某小学附近,都出现过一平方米35万元的天价。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也就更不愿意把这样的肥肉无偿送给学校了。
浙江此小学建在楼顶上的操场是不是“中国首个空中操场”,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下我国行政系统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那里,教育用地并没有当成政府重点解决的事项。发展土地经济、赚取土地财政的欲望,要远远胜于为公益和公共事业做贡献的热情。于是,价值序列上出现校车不如公车、教学楼不如政府办公楼等现象,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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