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宝安区体育中心近期圈占停车场搞起了逾千平方米的汽车维保公司。宝安区查违办证实,该汽车维保公司并未获得用地报批,属于违建。该中心回应称,停车场建汽车清洗与维保服务,旨在便民利民。但记者走访发现,宝体中心附近有多家合法资质的汽车清洗服务企业,不存在市民汽车清洗维保不便。许多市民还反映,宝体中心经常举办非体育性的商业活动,频繁占用体育中心场地(昨日《深圳商报》)。
宝安区体育中心属于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主体部分需要服务于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配套设施则确实可以用来提供包括餐饮、停车等相关的便民服务。哪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周边已经分布着同类经营项目,场馆经营单位“重复”推出会对周边商业生态构成损害,也难免掀起恶性竞争,但毕竟算不上违规。
现在的问题在于,第一,宝体中心兴建的汽车维保公司未获用地报批,属于违建。宝安区查违办理应依照查办违建的基准和行动要求,尽快予以清拆,不能因为违建单位的身份性质就进行差别化处理。
宝体中心违反规定使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类似操作,也应引起深圳市和宝安区的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按照市民投诉,宝体中心特别是场馆主体部分还经常用来举办非体育性的商业活动,这违反了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第二,按照相关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主体部分和配套设施的经营收入,都需要用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但宝体中心仅将场馆收入上缴财政,外界并不清楚其商业开发收入用于何处。
宝体中心转“企”实行差额拨款,面临设备维护成本和人力成本高企的难题,这才是其打擦边球甚至明目张胆违法突破现有规定,将体育场地设施大肆用于商业开发的根源。因此,要终结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商业开发乱象,就必须检讨现有的体育场馆设施经营管理模式,让公益性的归公益性,将各场馆的商业开发配套部分抽离出来,成立单独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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