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县一些居民日前反映,当地鸣鹿中心校的操场被人占用,原本学生上体育课的地方建起了一栋28层的大楼,而大楼北侧,另一栋建筑也开始施工。当地居民反映说上述建筑并没有规划许可证。对此,鹿邑县城乡规划局予以证实,但监管查处情况迟迟未向记者透露。
(据12月24日《大河报》)
学校操场是学生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而今,鸣鹿中心校的操场被建设起来的楼房“占领”,师生们只能望楼兴叹,还怎么正常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呢?类似鸣鹿中心校操场被占用的例子近年来各地发生了不少。去年,媒体曾报道过漯河市郾城区的伊坪小学和城关镇中学两所学校的操场,被开发商占用建设商品住宅,导致两个学校几千名学生长期无法开展正常的体育教学。今年5月,河北省成安县姜营村也由于有关部门未与村民续签租地协议,校园内唯一的公厕被人推倒,操场遭到破坏和侵占。
校园内的操场等基础设施被占用的乱象,折射出个别地方政府的短视。教育乃立国之本、民生之本,地方政府理应把发展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然而,个别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将国家的教育法规视为无物,肆意侵占教育资源,让公众心生忧虑。像鸣鹿中心校操场被占用这件事,建设的楼房竟然连规划许可证都没有,更是蹊跷。这样的建筑能够堂而皇之地开工建设,我们的相关管理部门去哪儿了?为什么熟视无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学校体育场地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否则,应限期退还,恢复原来用途。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立即纠正,还校园以“清净”.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绝不能沦为一句空话。希望鹿邑县有关部门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不要让“操场建楼房”之类的事情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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