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联合开展一次专项大检查。
4月13日-17日,由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察局组成的两个检查组分别对集宁区、察右前旗、丰镇市、卓资县、兴和县、凉城县;集宁区、察右前旗、丰镇市、卓资县、兴和县、凉城县进行为期一周的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安全检查针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各密集人群体育场所。以《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国家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对当前对外开放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经营场所开展执法、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经营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地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未进行审批的高危险项目坚决进行停业整顿。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用的各种器材质量以及购入渠道要严格把关,防止假冒伪劣器材进入运行场所,保障体育器材运行安全。严格审查体育场所广告内容,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对经营者拟制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检查,杜绝“霸王条款”,维护合同的公平、公正。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制定详实而针对性强的执法、安全检查方案,及时对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安全执法、安全检查。
认真总结,巩固执法成效。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进一步增强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意识,规范高危项目经营安全管理,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对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执法、安全检查力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中。
通过此次执法、安全检查将会进一步加强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密集人群体育场所经营单位的合法经营及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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