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确保到2017年初步建立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机制,到2020年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普遍建有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意见要求,省体育局要继续统筹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从 2016 年起每年建成 12 个县级以上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确保“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全覆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老年体育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城市新建社区的老年体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要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老年人体育健身。各类体育场馆和公园免费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放,免费或优惠为老年人提供晨练、晚练服务,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内部体育设施要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老年人体育健身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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