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经济工作责任督查中涉及体育指标的一项考核内容,目标任务数为2016年底前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7平方米。按照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当年常住人口212万人计算,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31平方米。
市体育局高度重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建设工作,邀请专家来丽考察、调研,组织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标准核定业务培训,局班子成员各自带队赴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好健身步道、骑行绿道、登山线路等重点体育场地建设。经过省体育局测算核定,按当年常住人口218.52万人计算, 2016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78平方米,超额完成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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