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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高危体育项目场馆 5月起须到体育部门审批

来源:       作者:韩成栋        时间:2013-05-08

    5月1日起,我市凡涉及高危体育项目的新办体育场馆均须先经过体育部门的审批,再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

    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4个项目列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公告中要求,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针对我市现行的后置管理即先办营业执照再报体育部门的情况,我市积极落实相关要求。5月1日起,凡涉及高危体育项目的新开的体育场馆必须先去体育局备案,获得许可后才能办执照营业,否则就会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正在经营的高危体育项目的场馆,市体育局一方面宣传安全保护措施和硬件要求标准,促使其尽快整改,另一方面与工商等部门联合成立执法队,对我市相关场馆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按照相关条例,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市体育局方面表示,目前,我市已经在游泳项目上对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进行了培训,并要求游泳场馆的指导人员要持证上岗。接下来,有关攀岩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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