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词条中,“商业价值”一词被作为“体育”的组成部分而赫然在列,体育蕴含和发挥的巨大商业价值,早已人所共知。尽管如此,人们却依然不会忘记体育的本质精神,不敢忘记“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一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宗旨。
但现在,有些体育场馆却被利益遮蔽了双眼,似乎要彻底忘记自身应有的公益属性了。作为长沙地标建筑之一的贺龙体育中心,自2004年建成以来始终没有向公众开放,甚至在政府强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曾举行过全面对外开放仪式的贺龙体育馆,其管理人员都对贺龙体育馆的开放表示出“竟有此事”的惊讶。偌大一片青草地,能容纳市民的竟然只有“进去上个厕所”的空间。
当然,“上个厕所”这样的肠部运动,勉强也可以算作运动之一,但显然与市民的真正需求相去甚远。用纳税人的钱修建起来的公共体育设施,纳税人理应有进行合理使用的权利。政府将这样的公共资源交予有关单位管理,目的在于确保场馆的有序合理使用,并非要让它与市民公众绝缘。遗憾的是,现在确实有人误会了政府的意图,这实在是有负于该场馆以新中国体育事业奠基人——贺龙元帅来命名的本意啊!
管理维护的费用庞大,或许可以作为追求商业经营的一个说辞,但一针见血的解释应该莫过于,让市民享受和使用公共体育设施,馆方得到的收益显然要远远小于办演唱会、办各种会展的收益。还有一种说辞是:贺龙体育馆不开放的理由,在于它是“竞技和训练的场地”。如果非要以此为借口,只能说,被忽视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被蔑视的则是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体育运动水平。
和平年代,体育被视为各国之间进行竞争和交流的形象标杆,然而具化到这一片孕育了体育湘军的热土上,却只能化为一座静静匍匐在湘江水畔的冰冷建筑,形体庞大,却毫无人气,纹饰辉煌,却空空如也。或许我们不该太过苛刻地让一座建筑来承担发扬体育精神的使命,只不过,当我们看到妙高峰旁、仰天湖上的这座场馆,想起毛主席曾发出的“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的呼喊,再想起市民想进去健身却“可望而不可及”,又焉能不发出喟叹呢!?
魂兮归来!回来吧,体育场馆的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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