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运营
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下,很少有设施所有者可以不断地给体育和休闲场馆注入大量的资金,这样的做法并非成功运营方式。现代的体育设施越来越复杂和精致,所以他们应该更加高效、更加实用,不需要过多的消耗国家财政拨款——纳税人的钱。
如何造就一个持续成功体育设施呢?
在定义什么是成功的体育设施之前,设施的所有者必须明确他们想通过这个体育设施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呢?而所有的财政上的目标或者社会效应目标都应该以满足设施所在地的需求为前提。
选择运营结构
要运营一个体育或者休闲设施,你有多种运营结构可供选择。至于选择哪个,则需要根据你的财政及社会效应目标来选择。
1. 直接管理
通常设施的所有者是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然后主管部门雇佣一个场馆或者设施经理。场馆所有者负责设施的各个方面,包括经营方针、财政营收和资产维护。有些场馆会配备一个管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用来帮助制定发展方针以及确保民众参与管理层的决策。
2. 签约管理
场馆业主和一个经理、一个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或者一个场馆运营公司签约。场馆业主与签约方通过合约规定双方责任内容和期限。场馆业主通常要负责主体建筑的维护和偿还修建场馆的贷款。签约方与业主协定一个运营预算并且负责场馆财政业绩,但是在经营方针上有很大的自由。
3. 租赁式管理
用正式的租约标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各自责任与权力。承租人享有全部场馆使用权,要负责场馆的财政业绩、资产维护和自行制定运营方针。出租人收取租金或者利润分成,但是对场馆的运营无直接干涉权。这种租赁协议的租期一般较长。
4. 合营式管理
采取联合经营的场馆要在开工建设前就制定一份可行的管理协议。这份协议要明确清晰的标注经营的各个细节问题,例如资金筹集、成本分摊方式、设施管理等。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决策要点
直接管理
场馆业主对其拥有完全的运营控制权。最适合一些需要提供社会服务项目的场馆,这些项目也许需要财政支持。休闲娱乐设施的管理人员需要在晚上和周末上班。加班费和节假日工作的费用让场馆在员工成本上的花费加剧。可以通过调整管理结构来避免人力成本上涨。场馆只雇佣为数不多的员工,场馆业主需要为场馆经理提供行政上的支持(银行、财务报告,帮助结构预约、秘书及邮件服务)。
签约管理
场馆业主没有太大的管理责任。运营方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完全的场馆控制权。这种方式可以改进运营效率以及让场馆更商业化。如果想要获得更高的财政可靠性,合约中可以标明运营方在收入上如果低于规定数额要弥补损失,但是如果超过规定可以保留盈余。为了促进运营方取得成功,类似的财政激励措施经常被列入合约。在日常的运营中,场馆所有者只保留最小程度管理权。运营方也许只会推出有利润的项目或比赛,也许会忽视周围社区的需求,减少潜在社会服务功能。场馆所有方通常要支付给运营方管理费。
租赁式管理
场馆业主没有日常管理权。业主最小化了财政上的风险。场馆的承租人如果有信心在租期内获得合理的回报,就会对场馆设立专项资金进行投资。存在运营赤字的场馆很难出租出去。场馆业主的管理权受租约限制,所以如果场馆业主要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责任就一定要写进租约中。场馆的承租人可以保留运营中所产生的利润。无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想要单方面退出租赁关系都是很难的。场馆的运营成本是由双方共同承担。
合营式管理
最大化的利用场馆和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当两个或者更多的服务或产品提供方使用一个相同的场所时就能创造一个周围社区居民活动聚集地。场馆内包含各类服务。增加场馆的使用率,减少场馆被随意破坏的几率。所有场馆运营方必须考虑到其他运营者的需要,做好共享资产和设施的准备。而场馆的管理系统也许会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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