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奥运工程建设代建制管理办法(度行)的通知>的要求,石景山区体育馆修缮改造项目采用<代建制>方式建设,由代建人进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全过程。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负责组织该项目代建人公开招标工作。现发布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参与该项目代建人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石景山区体育馆修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路32号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689.8平方米。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总投资估算1900万元。
项目批准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8 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周期: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7年12月峻工,2008年3月 移交奥组委,包括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工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使用人: 石景山区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和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 乙级)以上资质。
(2) 具有类似工程代建,项目管理的经验和业绩
(3)具备承但本项目工程概算10%的银行履约担保能力;
(4) 具有与本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资询、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担任本项目代建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5) 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3,评审办法
(1) 资格预审分为资格预审初审和资格预审评分。
(2)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预审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分,并对申请投标人按总分高低排序,取4家以上(含4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
(3)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申请投标人可在下列时间和地点报名,同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05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9日, 9:00-16:30
地址: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联系人:战燕
电话:010-67178958
传真: 010-67177764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每本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完成密封后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接受。
截止时间: 2005年12月12日上午11:30
递交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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