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记者吴东)为了满足广大企业参与奥运,提升企业品牌的愿望,根据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工作总体安排,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计划的第三个级别???“北京2008年奥运会供应商”计划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启动,北京奥组委届时将正式开始征集独家供应商和供应商。
北京2008年奥运会供应商特指北京奥组委第三级别的赞助企业,分为“独家供应商”和“供应商”两个层次。独家供应商是指在同一产品/服务类别只有一家赞助企业,享有该类别的排他性市场营销权;供应商是指在同一产品/服务类别可以有2-3家赞助企业共同享有该类别排他权利。相应地,独家供应商的权益回报大于供应商。
北京2008年奥运会供应商赞助计划涉及的领域广泛,类别众多。原则上,除已经销售给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北京奥组委合作伙伴和北京奥组委赞助商所属的行业和产品类别,以及不适合进行奥运赞助的行业类别,如烈性酒、香烟外,其他行业均可以成为供应商的潜在类别。
据悉,目前,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计划正在有序进行。其中,赞助计划的最高级别???“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的征集工作已基本结束,国内外十家优秀企业成为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赞助计划的第二个级别???“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的征集工作也取得了可喜进展,有6家企业与北京奥组委签约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 相关链接
1、北京奥运会供应商指的是什么?
北京2008年奥运会供应商是指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计划中第三级的赞助企业。之所以取名供应商,是因为这些企业对奥运会的赞助主要是以提供实物或服务的形式进行;同时也是为了向社会说明,奥运会的举办使用了这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2、奥运会赞助计划中的供应商与通过普通买卖为组委会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或为场馆建设提供支持的供货商(合同商)有什么区别?
奥运会赞助计划中的供应商是为奥运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并主要以产品或服务作为其赞助金额的企业;作为赞助回报,这类企业享有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市场营销的权利。而那些已经收到了等值货款,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奥运会的企业就没有权利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营销宣传。供货商的选择是通过招标或其它采购程序进行,不属于奥运会市场开发范畴。
为了保护“奥运会赞助计划中的供应商”享有的市场营销权利,北京奥组委在与供货商的所有采购合同中,都明确规定供货商不得以其与奥组委的买卖合同关系进行任何市场营销和宣传。并且,北京奥组委也将与政府部门密切合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奥运会赞助企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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