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市民反映,莲花山下足球场的那片绿地要建成百米商业高楼,周边市民联名质疑相关部门违法改变用地功能。昨日,市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回复南都记者,称福田中心区用地供应乏力,必须推行集约节约的用地政策。 莲花山下的展鹏足球场,位于福田红荔路与新洲路十字口东南侧,毗邻儿童医院,是中心区广受关注的一块绿地。曾经涉嫌非法占用国有储备用地长达8年,在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决定拆除其中的8400平方米用作儿童医院的临时停车场,其余部分仍由展鹏足球场经营。 市规划国土委近日公示的《深圳市FT 01-01&01-02号片区[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显示,位于红荔新洲十字路口东南侧的02-01、02-02地块,即现展鹏足球场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容积率在7.0以上。两地块楼层高度控制在200米、150米左右。草案公示今日截止。 一纸公示激起千层浪。足球场周边居民及一些常来这里踢球的市民认为,深圳现存体育用地本已少之又少,在市中心区更是唯此一处,新规划则将两地块用于建设商业高楼,是追求纯粹商业利益而罔顾民众体育健身诉求的典型行为,“多保留一片绿地、一片球场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据介绍,黄埔雅苑业委会还起草了一份意见书,组织小区业主签名。 争议 建高楼是否改变土地用途 市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并不认同市民的看法。昨日,该局回复南都记者说,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已于2000年1月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02-01、02- 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产业用地。按照1997年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体育产业用地(C 6)为商业性公共设施用地(C )的一类,并非属政府团体社区(G IC )用地中的体育用地(G IC 3)。由于城市发展时序安排,该地块一直未出让建设,而作为临时体育场地在使用。 不过,周边市民认为,体育产业用地(C 6)并不等于商业性办公用地(C 2),两者虽共属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但两者在用地功能和用地类型设置上完全不同,所以“把足球场改建商业高楼未改变土地用途”的说法实属牵强。 能否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规划部门对该处法定图则做出修订?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解释,在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大背景下,福田中心区用地供应乏力,必须推行集约节约的用地政策。本次法定图则修编从统筹城市发展宏观需求和活化片区功能出发,结合该地块紧邻地铁站点的区位优势,对该地块进行集约复合利用,其用途有办公、酒店、商业和商务公寓等多种类型,并要求配建不少于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体育和文化设施,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的公共活动空间,另配建公交首末站一处。目前该地块尚未出让,该委正在开展法定图则修编公示工作,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公示通告明确的征询渠道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该委将结合公众意见对图则进一步修改完善。 有周边市民建议,市规土委不要光靠公示及收回书面意见等间接公众参与方式,应就新图则修编(草案)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让市民直接参与讨论、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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