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场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已经核准实施,招标人为修武县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施工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场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XWCG2014-047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4】CG045号
三、项目内容:音响、电子显示屏、篮球计时计分系统、篮球场木地板、架空防静电地板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
六、标段划分:
一标段:音响、电子显示屏、篮球计时计分系统等
二标段:篮球场木地板、架空防静电地板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一标段: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以上两种资质须同时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7.2二标段: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代理商报名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
八、报名须知:
8.1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8.2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8.3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须出示法人代表委托书。
8.4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5公告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8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
8.6报名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101号,修武县粮食局一楼接待大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9.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9.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体育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38149366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0391-8796789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8950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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