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4-SG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龙井市三中、四中塑胶操场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4】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井市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龙井市三中、四中塑胶操场;
2.2.招标范围:运动场铺设人造草、塑胶地面,场外铺彩砖、设排水沟、安砌边石等;
2.3.工程规模:龙井市三中新建塑胶操场面积16668平方米,其中人造草6463平方米,塑胶场4431平方米,彩砖5734平方米,边石1239米,外环排水沟455米,雨水井76座;龙井市第四中学新建塑胶操场面积9138平方米,其中人造草6336平方米,塑胶场1019平方米,彩砖1783平方米,边石473米,外环排水沟316米,雨水井53座。
2.4.标段划分:1个;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为:龙井市三中及龙井市第四中学院内。
2.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工期44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洪波,联系电话:13944702112。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房产局一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须提供投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相克宗
联系电话:0433-33342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系人:赵光春、高雨楠
联系电话 0433-5083915、2818007
电子邮件: yjsjy8543@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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