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体育总局等19家单位共同编制的《全国服务标准2005年??2008年发展和规划》于2005年12月向全国发布,从今年起正式要求在全国强制或推荐性使用,这其中涉及到体育领域的有45项。 《规划》从我国服务业的需要和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服务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为中心,以新兴服务业和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对象,提出了今后三年全国服务估价标准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规划》所列的修订标准项目将在2008年之前分阶段实施。各地、各相关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划》所确定的项目、进度,组织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落实。涉及到体育领域的45项中,2005年度已经制定和修订的有包括“体育运动项目基础术语”、“体育场馆附属用房术语”“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体育场所等级划分”等27项,涉及到游泳、马术、重竞技等10余个项目。2006年度要完成的包括跳伞、汽车露营场所开放条件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定向、航模、无线电测向等项目场地使用要求和组织条件的强制性标准;2007年准备完成的包括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扩声系统使用要求等推荐性标准。2008年将主要规范人工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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