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二日的《中央日报》上,刊登了一则《中央体育场游泳池开幕启事》。报道中的中央体育场游泳池,今天还有迹可循,就是南京体育学院游泳馆的前身。
游泳一次大洋两角,必须先体检
这则“中央体育场游泳池开幕启事”是全体运动大会筹备委员会发布的。启事中写明,中央体育场游泳池的开幕典礼定在1932年7月3日上午10点。游泳池每周开放四天,具体开放时间定在每周六、周日上午9点到下午7点,周二、周四下午1点到7点。
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交通方面也做了周到考虑。由江南汽车公司开驶公共汽车自城内新街口载客直达中央体育场,车价暂定为每位大洋二角四分,如果有团体乘车,人数在二三十人以上,可以电话联络该公司,派专车接送。
和今天一样,去游泳也需要卡券。当时游泳券每张价格是大洋二角,另外还设季票(七、八、九三个月使用),每张大洋四元。季票不允许转借他人使用。
当然,游泳券不是谁都能办理的,要经过严格的身体审核。来游泳的人要提供一张两寸照片,还需到全体运动大会筹备委员会指定的医生那里或者中央医院、鼓楼医院两家指定医院检查身体,体检费大洋一元。委员会凭医院或医生证明,才出售游泳券。
另外,启事明确规定,入池游泳必须穿泳衣,没有的可以租用。游泳场内还备有冷食、茶点。
游泳池是为第五届全国运动会而兴建
追溯中央体育场游泳池的来历,要从1930年开始说起。那一年,杭州第四届全国运动大会召开,蒋介石提出要在南京兴建一座大规模的中央体育场,作为以后召开全国运动大会的基地。当时,国民政府为了筹备原定于1931年10月份召开的第五届全国运动大会,组织了筹备委员会。指定以中山陵园界内、灵谷寺南部1200亩土地为全运会体育场场址(今南京体育学院),由杨廷宝等人设计,利源建筑公司承造,建造了中央体育场。共分为田径赛场、游泳池、棒球场、篮球场(与排球场合用)、国术场和网球场六个部分,另外还有跑马场、足球场等。各场皆有看台,总共可容观众六万余人,当时堪称“远东第一”.
作为中央体育场的一部分,游泳池在田径赛场的西北面。入口处就是一座中国古典宫殿式的建筑,分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滤水器房和锅炉房,地上一层中间为办公室,东南部是男子更衣室、厕所和淋浴室,西北部是女子更衣室、厕所和淋浴室。
古典宫殿式建筑的正前方就是露天游泳池,游泳池一切设备在当时均堪称一流。据了解,这个游泳池是我国第一个标准50米游泳池,长50米,宽20米,设有9条泳道,可供9人同时参加比赛。游泳池的东南、西北两面为普通看台,西南面为特别看台,可容观众四千人。
变身游泳馆后,入口宫殿式建筑保留了下来
中央体育场建成后,原定于1931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全国运动大会,由于受到十七省水灾和“九·一八”事变的影响,未能如期举行。1933年10月10日,由国民政府教育部组织的第五届全国运动大会在中央体育场隆重举行,这是中央体育场建成后举办的首次运动会。
而从1932年的这则游泳池开幕启事可以看出,在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举办之前,全体运动大会筹备委员会将游泳池对外开放,面向民众,也为一年后的全国运动会“暖场”.
2002年,游泳池在原来露天的基础上改造成了南京体院的室内游泳馆。入口宫殿式建筑依然保留了下来。为了不和老建筑脱钩,采用了玻璃外罩式设计。据了解,目前游泳池不对外开放,是江苏省游泳队和省青少年游泳后备选手日常训练的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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