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飞侠”:芙蓉中学的篮球场在放学时间不对外开放,我记得学校算公共资源,公共资源应对外开放。不知学校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芙蓉没有多少运动场所,如果学校不开放,市民就少一个运动的地方。(6月26日《乐清日报》)
想健身却缺乏体育场馆是很多人面临的难题,各级公办学校里一般都有较为齐全的体育场馆,这些场馆本质上是一种公共资源,建设需要财政拨款,这来自于纳税人的贡献,就理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平时能供学生使用,而非教学时间段里学生不用了,倘若一锁了之,“养在深闺人未识”,无疑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而公众也会面临无处健身的尴尬。
按理说,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既能造福于民,又能让公共资源物尽其用,本是件好事。可实际上在很多地方,大多数学校未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有些学校曾经开放了体育场馆,可一段时间后,又重新上了锁。这看似校方嫌麻烦、图省事,工作不主动,可细细想来,还有深层次原因。
学校对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有着种种顾虑,体育场馆开放了,会不会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给学生造成不便?而开放后对场馆管理和安全维护的要求都会更高,这需要更大投入,而来健身者络绎不绝,使用量激增,会大大增加对场馆的损耗。校方要进行维护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这都需要花钱。职能部门虽说会给予一定补助,但往往是杯水车薪。学校疲于应付,经济上更要亏大本。还有一些市民有诸多不文明行为,学校人手有限,怎么来管?而健身中有不少老年人,万一发生运动受伤乃至猝死之类得意外,责任算谁的?校方没准要赔得倾家荡产,这学校还怎么办?面对这样的窘境,学校还会积极开放体育场馆吗?
对此,职能部门不能只是呼吁和号召,或简简单单下达“开放令”,而要做好各项配套工作,给学校吃下“定心丸”.要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出台接地气的管理办法,如开放的时间、范围,健身者要注意的事项,出现不文明行为该怎样管,都要有明确的约定,做到有章可循,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为了确保管理到位,可采取准入制度,健身者要办理相关出入手续;要加大投入力度,给予学校相应的补助,并办理相关的意外保险;要对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应急技能培训,并考虑发动义工、志愿者协助校方进行管理;做好对体育场馆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这样打出漂亮的“组合拳”,学校将没有后顾之忧,开放体育场馆能落到实处,市民也能真正从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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