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体育馆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体育馆改造提升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D20170608
三、采购项目预算:150.63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凤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杨家坪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英达路金海岸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917-3365386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体育馆改造提升
2、简要规格描述:外墙立面改造、更换彩钢板屋面、更换照明、真石漆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8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至少有一个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不得参与再建项目并提供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查询且在公告有效期内的查询)
(4)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当年已完月份的完税凭证(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征信机构开具的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或企业征信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3日17时止。
2、获取地点:宝鸡市英达路金海岸商务中心六楼
3、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第八条资质要求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14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3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刘荣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3365386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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