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险,我补充两句。”在3月7日下午政协体育界别的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一年多前接过篮协主席重担的姚明忍不住为体育事业建言献策。话题一开始,姚明先阐述了保险产品设计,对运动员生涯的重要性,和对运动场馆管理所能发挥的杠杆作用。
“今年我们国家队伤了一位运动员,康复等费用加起来一百多万。”姚明表示,自己从保险公司处了解到,国内公司给运动员的运动伤害保险额度较低、保险时间较短,“拿不到像国外那样的保险产品”.
姚明举例道,国内的保险公司说,可以从受伤确诊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内,保额50万。但他坦言,“对专业运动员来说,手术其实没花多少钱,后期康复是大问题。康复治疗50万肯定不够。我们宁愿把100万摊到五年或者更长”.这样一来,受伤的专业运动员每年仍会有一笔偿付收入,在财务上有一个稳定的保障。
他还建议,引入保险对场馆的管理、维护,也会是很大的刺激。姚明解释道,一些面向冰雪运动员保险的保费多寡,是按照运动员所使用的雪场设施等级而划分的;如果设施好,保费会降,因为运动员受伤的可能性会下降。“这实际上是促进我们的管理提升的。”
“就是说咱们体育是复合型产业,是不是未来调研时,也能问问保险业协会、保监会有没有在这方面能提供的帮助。”姚明笑着说道。
“场馆的建设,我也提个思路。”姚明接着说,很多地方的体育局都有自己的场馆,其面临的问题在于,比赛之外,活动不够,很多场馆就是每年贴钱在维持。
他建议,一是要研究方圆多少范围内是怎样的人口密度,以及多大的体育馆能辐射到多大的范围。
如果建社区体育馆,可能有几百个或一千个座位的就够了。“体育馆有时宁愿小一点,坐满就会舒服很多。”
与此同时,场馆的综合性很重要。姚明说,最好建“既可以打羽毛球,又可以打乒乓球,拉开来还能打篮球的场馆”.如果只造一个专业的乒乓球馆,其他运动都做不了,会造成很多重复建设。
在足球场方面,他认为,连一些小城市也造两万人的球场, “贵得大家都用不起”.在他看来,“其实明明可以建一个简单的标准足球场。”
场馆最好能带来聚众的效果,而这背后需要有内容作为支撑。姚明说,如果俱乐部是驻场性质的,这个场馆的聚众效果、影响力辐射就可以是一年的;而不会是在一项比赛结束后,八个月甚至十个月的时间都空着。
“姚明说的其实可以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原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补充道。
他回忆称,“我20多年前去过英国曼彻斯特联队的主场。”曼联卖的很多是一年期的套票。而作为曼联俱乐部的会员,不仅可以看比赛,还可以在场馆里吃喝玩乐,甚至锻炼,买它的授权产品。
“是一种生活。”姚明插话道。
冯建中说,这样,一整套消费的产业链就带起来了。如果国内有几个大俱乐部,都能搞一个自己的场地,有比赛时比赛,没比赛时去经营,专业比赛、大众比赛也都可以搞,“把它经营起来,它的效率就高、影响力就大了”.
姚明说,为此,需要让俱乐部成为场馆运营主体,并在经营权和产权分离方面,进行一些探讨性的尝试,从而让俱乐部更有积极性去带动活动。
“如果场馆可以拿出来的话,还可以做另一件事,就是现在国内很多俱乐部都想做的队名中性化。”
他举例称,对很多篮球俱乐部来说,其冠名权收入是它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有体育馆的经营权,俱乐部就可以更多地强化俱乐部自己的品牌,而不必因为赞助商的更迭而经常要变,令品牌效应受影响。
“内容和硬件的组合,会产生一个沉淀效应。”他坦言,“现在,我们(的投入)是撒胡椒面一样,缺乏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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