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不断升高,不少市民选择用游泳的方式消暑度夏,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合肥卫监分所于7月份开始,对合肥市各区县的106家泳池进行专项检查。此次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将持续到今年8月,同时对泳池进行量化分级评审,根据得分将划分A、B、C三个等级。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7大项36小项,包括亮证经营、禁游标识、水质公示、卫生状况、浸脚池和强淋装置等。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没有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有没有设置强制性浸脚池以及余氯检测四项,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就不予评定。
“游泳馆有从A级降到B级的,但也有管理得好,等级升高的,这些都是不断变动的。”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监督员吴昕介绍说,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游泳场馆的水质都能达标可以放心。但是在浸脚池环节很多地方监管不到位,市民也没有主动浸脚的意识。浸脚池是为保障人脚进入泳池前保持清洁,以免污染水质。
根据要求,浸脚消毒池至少每4小时换水加药一次,但一些地方做不到。其次,由于很多泳池一天接待的客流量较大,经营者往往在使用消毒粉时过量,导致水中氯含量过高,这对人体也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温馨提醒
首先,市民应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是否前去游泳。如患有严重沙眼、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肝炎、红眼病、性病以及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都不应该进入公共游泳池。
第二,泳客游泳前应注意游泳场所是否入口等醒目位置悬挂的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A、B、C)、卫生许可证及水质公示。
第三,进入游泳场所后,应自觉遵守游泳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游泳卫生习惯,自带泳镜、泳帽、耳塞、鼻塞等,做好自我保护。佩戴好泳镜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眼睛;佩戴泳帽是为了保护头发,同时也保护水质。另入池前冲淋,洗去附着在身上的汗液、化妆品等后再入池,游泳馆在入池前的必经之处,都有强喷装置,这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装置,夏天,我们每个人身上都会有较多的汗液,而汗液中就含有尿素,冲淋对于保护游泳池的水质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在泳池内小便,共同维护游泳场所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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