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体育总局《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推荐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2019年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评选结果已经确定,现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联系电话:010-67120407,871827491、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命名为“武侯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2、安徽省界首市,命名为“界首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3、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命名为“武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4、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命名为“张家口高新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5、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命名为“浑南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6、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命名为“庆云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7、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命名为“石首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8、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命名为“曲靖麒麟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9、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命名为“江山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0、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命名为“大荔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1、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宜阳县、嵩县,命名为“洛南伏牛山(县域)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2、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命名为“贵德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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