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首都体育馆、山东体育中心、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上海体育馆等体育场馆单位发起,由原国家体委批准成立的代表我国体育场馆行业的最高社会团体,也是唯一代表我国参加相应国际活动的合法组织,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原“中国公共体育场馆协会”)进行了新一轮换届,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司长张昊同志当选主席,并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招募会员。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成立于1989年,英文名称为China Sport Venu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SVA。协会成员主要由各地方体育场馆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场馆单位、体育场馆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的个人组成。协会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体育总局,主要由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对协会的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宗旨是团结全国体育场馆为增强人民体质,普及和发展体育运动,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增光计划,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世界人民友谊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整体建设,增强协会在体育产业工作中所起的作用,2006年10月12日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在新疆成功召开了第三次代表大会。此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将“中国公共体育场馆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的决议,并对协会的领导机构进行了换届选举。此次会议选举张昊同志(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司长)为协会新一任主席。此次换届选举改变了过去协会领导机构成员单一的由体育系统工作者组成的局面,新增选了教育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相关部门的领导成为协会领导机构成员,为协会今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和推动协会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换届后,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将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整合行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努力提高体育场馆的建设、运营水平;以体为本,开拓场馆多元化经营思路;深入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培训;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体育服务标准的制定、推动和认证工作;增强加深与国际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增加行业自律,强化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场馆权益,切实为会员解决实际困难等。
为了更好的为场馆服务、为体育产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从即日起开始面向全社会招募会员。会员种类可分为团体、单位和个人三类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行业的体育场馆协会可申请为协会团体会员;尚未成立或已经成立场馆协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行业的各级各类体育场馆,以及从事体育场馆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科研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和有关企业可申请单位会员;在体育场馆工作中影响较大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详细申请流程及申请办法见附件)。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殷切希望一切与体育场馆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入这个社团,团结起来,共同推动属于我们全民族、全社会的体育场馆事业。
附件1: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 附件2: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附件3: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附件4: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附件5: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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