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破行政区划,按照区域体育场馆资源统筹规划、分建共享的原则和竞赛体育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要求,以承办省运会为目标规划全市体育场馆建设。
《规划》布局是以丽水市区为中心,加快建设和改扩建一批适合承办省运会的竞赛体育场馆,使市区初步具备承办省运会和举行大型活动的场馆条件和能力,成为我市承办省运会的中心区块;以传统体育项目布局为依据,各县(市)新建或在原有场馆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或设施更新,使这些场馆更具专业功能,符合省运会单项赛事的要求,成为我市承办省运会的辅助区块。根据此布局,我市需新建(含在建)场馆约16座(市区10座、各(县)市6座);改造的场馆约8座(市区3座、各县(市)5座)。
《规划》要求承办省运会的场馆建设和改造任务必需在2013年以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确保我市申办2014年第15届省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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