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成都市用于体育设施建设的每一寸土地将受到法律的保护,2007年11月29日正式出台的《成都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作为成都市民生规划内容之一,对已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体育用地进行了严格控制和保护。对此,成都市体育局覃文林局长说:“规划不仅确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体系,同时也使体育用地有了法律保障,为成都体育可持续发展确定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根据《规划》布局,成都市共规划市级公共体育设施15处,其中市级体育中心4处,主要设施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射击馆等,占地规模单处不少于30公顷。同时,完成全市29处区级公共体育设施的配置。
为方便市民健身,《规划》还对全市片区级、社区级体育设施规划布局作了详细规定。片区级体育设施是指服务2至3个居住区,对应人口8万至15万,以全民健身体育设施为主,并向社会开放。而社区级体育设施主要是服务基层社区,对应人口为1万至1.5万,以全民健身类体育设施为主,并向社会开放。其规模可为200至1000平方米不等,用地规模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城市健身步道也有了明确规定,要求健身步道不少于500米,同时要充分利用中心城绿地,形成“三圈、六带、七片”的格局,以方便市民就近锻炼。
覃局长介绍说,根据《规划》,到2020年除完成市级、区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目标外,还将建成片区级体育设施69处,社区级体育设施690余处,使公共体育场占地面积在城区达到人均面积1平方米,初步形成片区级、社区级以及村镇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网络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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