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基建2009-152(重新招标) 我校 体育馆维修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拨,现已落实。现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 施工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体育馆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标段划分: 一个 标段; 4.合同估算价:135万元元; 5.发包内容:馆内维修出新; 6.工 期:70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须具备叁级及以上资质,且07年6月以来,有两个80万元以上的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3.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可于 2009 年 11 月 20 日 11 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南京理工大学基建处综合科1)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合格证、房屋维修工程合同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同时应另附合同原件(预审结束后返还)。申请文件及合同原件应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公章)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邮编:210094 传 真:025?84314977 电话:025?84315039 联系人:唐绍勤 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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