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护照办理德国签证需提交的签证材料(以下各项材料均必须于签证时完整提交)
由我公司提供:
- 邀请函正本原件;(原件提交至使/领馆办理签证,另请留存复印件)
- 展位确认书、展位分布图、展位费付款通知;(正本请见《参展商手册》)
- 款项到帐证明(即与邀请函同时发放的英文证明函);
- 参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限直接报名展商,随其它组团单位报名的企业请自行准备,付款方与参展企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参展商另附英文情况说明)
- 欧洲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复印件即可,随团人员由京慕提供,不随团人员请自行准备);
机票订单:(复印件即可,随团人员由京慕提供,不随团人员请自行准备);
-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 逗留期医疗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保额3万欧元以上)
签证申请人自行准备:
- 护照(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
- 一份填写完整的中文申请表提交与我公司。
- 三张近期证件照片(白色背景二寸标准彩色护照照片,2张贴于签证申请表,1张备用);
- 户口本原件及所有加页的复印件
- 本人身份证、名片原件及复印件
- 展位费汇款底单
- 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派遣担保函原件(可参考附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 真号、 商务旅行者的职务、是否该公司成员、月薪及此次旅行目的、此次旅行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等),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为以防万一,请携带几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公文纸);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申请人经济状况及资信证明:(必须提交至少6个月以上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出具的活期银行卡对帐单);
- 另建议携带房产证、股票交易记录、汽车行驶证等备用;
- 暂住证:户口不在单位所属领区的的,需要提供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请准备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必须完整无误方可递送,德国各使、领馆有权根据签证申请人情况临时要求追加其它证明材料。如因提供资料不完整而需要重新递交,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广州领区另要求:所有签证材料均必须另提供英/德文翻译件,与原件一齐递交签证中心。
上海领区另要求: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证书。
签证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和我们联络:010-58696329 586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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